1. 原版英文版权“新西兰移民局工作手册”由皇室(新西兰女王陛下及其移民部长)和新西兰移民局拥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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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6.10 技能就业
注意:ANZSCO可在www.immigration.govt.nz/ANZSCO获得。 SM6.10.5 列入ANZSCO职业的技能就业 新西兰目前的就业情况或在新西兰的就业邀请将被评估为技能的, 如果:
SM6.10.5.1 "实质性匹配" 的评估
例如:申请人就业在 "伤残服务官员" (411712) 中的职业, 无须包括在ANZSCO单位组 (4 位数) 的 "监管缓刑及假释违例者 "的"福利支持人员" 分类级别规定的任务中.与 "残疾服务官员" 的作用有关的其他列出的任务必须包括他们作用的大部分. 注意:如果没有描述在ANZSCO职业 (6 位数) 级别, 移民局官员应该提到ANZSCO单位组 (4 位数) 描述或更高的ANZSCO组 (3 位或2位数) 级别,作为确定与声明的职业实质性匹配所必须的.同样, 如果没有ANZSCO核心任务列在ANZSCO单位组 (4 位数) 级别, 移民局官员应参考一个更高的 ANZSCO组 (3 位数或2位数) 级别, 作为确定与声明的职业相关的ANZSCO核心任务所必须的。 注意:确定申请人的就业是否与ANZSCO职业描述实质性匹配, 可能需要考虑雇主组织和经营的范围和规模 (经营规模、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目, 以及管理职能是集中在一个总部或由其他管理人员承担). SM6.10.15 不包括在ANZSCO的职业 如移民局官员信纳申请人的雇佣在ANZSCO中并无相应的描述, 则如有以下情况, 可将该雇佣评定为技能:
SM6.10.20 经训练和/或经验适当地合格: 技能水平 1, 2 和3职业
SM6.10.25 经训练和/或经验适当地合格: 其他职业 凡申请人的雇佣是在ANZSCO所描述的职业, 作为技能等级4或5职业, 或他们的就业是根据 SM6.10.15 的规定评估, 他们将被评定为经训练和/或经验适当地合格, 如果:
生效日期: 24/02/2020 |
2、 The original English language version can be accessed here: https://www.immigration.govt.nz/opsmanual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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